广东货车撞摩托车(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责任划分)

作者:汽车盟 | 内容提供:http://12364.com/|
835 车撞摩

大家好,关于广东货车撞摩托车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责任划分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摩托从撞上停在路边的货车责任怎么划分
  2. 摩托车和大货车相撞责任
  3. 货车撞到摩托车是怎么赔偿
  4. 摩托车和货车相撞谁负全责
  5. 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责任划分
  6. 摩托车和货车相撞责任怎么判定
  7. 摩托车被货车撞了的责任划分

摩托从撞上停在路边的货车责任怎么划分

责任划分这个是需要交警根据具体情况来划分的。如果这条路上没有停车标志,农用车将正常停车,不需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这是由于摩托车驾驶员没有注意路况造成的事故。农用车属于正常停车,被追尾击中。如有损坏,可向摩托车追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不互相补偿是最好的结果。否则,摩托车驾驶员不仅要为自己的伤害负责,还必须为其支付费用

法律分析

1、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交警根据现场调查记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专家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确认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确认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出具确认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3、交通事故受害者伤残赔偿:1。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残疾补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残疾补偿指数,(农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元×20年×残疾补偿指数;2.医疗费用;3.随访治疗费和康复费;4.残疾援助;5.延误费;6.护理费用;7.住院伙食津贴;8.营养费用;9交通和住宿费用;10受抚养人的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12财产损失等伤残赔偿金和受扶养人的生活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为依据。但是,如果在农村有户籍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有合法的收入来源,他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伤残评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在责任限额内由交通强制保险赔偿(残疾赔偿限额十一万元;医疗费用一万元;财产损失二千元)不足部分,由车辆方按主要责任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百分之六十的相同责任和百分之四十的次要责任。如协商不成,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需法律帮助,请致电我们的律师,帮助您维护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一)事实不清的;(二)主要证据不足的;(三)适用法律错误的;(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摩托车和大货车相撞责任

1、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2、先由甲车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乙车损失。甲车在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额度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甲车在事故中无责任,赔偿额度为: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000元、财产100元。3、乙车车上人员受伤在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由甲乙双方分担,甲车责任由三者险承担,甲方未购买三者险或者三者险不足以赔偿的,甲方自行承担;4、根据责任划分,在甲方交强险与甲方赔偿责任之外的损失,由乙方车上人员险承担赔偿责任,未购买车上人员险或者车上人员险保额不足以赔偿的,由乙方驾驶人承担,即如果乙方受伤人员是驾驶人的,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受伤人员不是驾驶人的,驾驶人对乘客有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货车撞到摩托车是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三、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四、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广东货车撞摩托车(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责任划分)-第1张图片

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此外,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其他通行准则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摩托车和货车相撞谁负全责

由交警来划分清责任。但是如果自己车辆正常行驶,摩托车追尾,摩托车全责,自己无责,但是如果因为自己实线变道,擦伤摩托车驾乘人员,那么自己全责,如果自己车辆变道,引发对方受损受伤,负主要责任交通法规定。让右侧车辆先行让右边路口的来车先行应该是有先决条件的。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责任划分

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责任的划分如下:

1、如果双方都存在违章行为的,对事故发生存在同等责任的,则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2、如果事故是由于一方存在违章行为的过错导致的,则由这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如果对方完全不存在过错的,则这一方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对方也存在一定过错的,则对方承担次要责任;

3、如果双方都是正常行驶不存在过错的,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摩托车和货车相撞责任怎么判定

摩托车和货车的相撞,责任的判定是两方是否有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方有过错行为,另一方无过错行为,由过错行为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摩托车被货车撞了的责任划分

(一)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那么摩托车承担主要责任。

(二)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路口,那么另外一方很可能次责。

(三)如果小车和摩托车都在同一个车道,因为摩托车瘦小,这里就要看谁能证明对方超车,谁超车谁全责。

(四)小车轮子有没有压线,如果对方的轮子压线,那么全责。

(五)如果对方的轮子没有压线,那么肯定是自己的车把超过车道线。摩托车属于越线行驶,摩托车全责。

(六)如果不好确认责任,那么就根据交警制定的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货车撞摩托车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责任划分、广东货车撞摩托车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