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有什么规划建议(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产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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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前景及趋势

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将会大步前进,有望取代燃油汽车。

一、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

据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3.69万辆,同比增长140.7%;出口额11.02亿美元,同比增长271.6%;纯电动汽车出口2.15万辆,增幅为136%;出口额3.63亿美元,同比激增1122.9%。

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前景,

在能源和环保的压力下,新能源汽车无疑将成为未来汽车的发展方向。如果新能源汽车得到快速发展,以202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1.4亿计算,可以节约石油3229万吨,替代石油3110万吨,节约和替代石油共6339万吨,相当于将汽车用油需求削减22.7%。

结合中国的能源资源状况和国际汽车技术的发展趋势,预计到2025年后,中国普通汽油车占乘用车的保有量将仅占50%左右,而先进柴油车、燃气汽车、生物燃料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将迅猛发展。

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

1、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在行业标准和规范等方面还不够完善,消费者对电动车的质量与安全问题还有更高期待。这也倒逼新能源汽车领域加速变革,实现行业的良性发展。

与此同时,也要加强高水平的国际开放合作,推动全球协同创新,让中国和各国一起,共同推动建设清洁美丽世界。

2、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要强化创新驱动,瞄准技术制高点,企业要在个性化定制方面下功夫,推动品牌建设,要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政府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政府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三)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十四)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十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十六)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十七)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十八)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

(十九)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二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二十一)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

(二十二)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二十三)统一标准和目录。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二十五)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七)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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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有什么规划

新能源汽车是由国家主导的,因此有非常明确的产业规划。2019年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目标为:纯电动汽车成为主流,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运行,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趋于普及。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2022年将有哪些举措?

工信部近日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产销量均超过350万辆,同比增长1.6倍。2022年,工信部将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再上台阶。产业配套如何完善?怎样稳定汽车供应链?将有哪些支持举措出台?

“过去一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可以概括为‘三个快速’,即产销规模快速增长、质量品牌快速提高、产品出口快速增长。”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郭守刚说,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我国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但产业发展也面临国际竞争压力增大、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等挑战。如何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再上台阶?

提升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是关键。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罗俊杰说,工信部将继续加强产业链系统梳理,特别是加强部门协同和部省联动,协调解决芯片等关键零部件短缺问题,推动提升芯片全产业链的供给能力。

“我们将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保持政策体系有效衔接,统筹提升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加强与青海、四川、江西等地沟通,协调推动加快国内锂资源开发。”郭守刚说。

加快配套设施完善,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很重要。2022年,工信部将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

“我们也将加快5G信息通信、车路协同等新技术应用,开发更多功能,并在质量安全、低温适用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让消费者更喜欢买、更放心用。”郭守刚说。

帮助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是着眼长远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伴随产能快速增长,如何高效用能是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最关注的事情之一。这位负责人说,国网浙江桐乡市供电公司与企业合作打造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在供电公司的建议下,企业利用闲置屋顶安装光伏,提升设备能源利用率、推进绿色用能。

郭守刚说,工信部正组织编制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图,明确深化生产制造过程的数字化应用,推进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与此同时,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验收,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

两会提案盘点,行业大佬对新能源汽车发展有何良策?

如果说,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是襁褓中的孩子,那如今它正在从温室中走出,有了直面竞争的勇气。

新能源汽车是政策保护下的孩子确实不假。在国家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政策的扶持下,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先发优势,销量与保有量稳居世界前列,成为了新能源时代的领跑者。

截止2019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8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46%。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由示范推广转为变为产业化落地,逐步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

不过,如今的市场环境是有一定特殊性的。一方面,由于2019年宏观经济环境不佳,另一方面2019年新能源补贴退坡幅度较大,都对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

数据显示,从去年6月补贴退坡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同比“十连降”。今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一季度累计销售5.3万辆,降幅达到56.4%,同时,我们也并未迎来4月的市场爆发。

可以说,2019年汽车市场整体产销下滑以及今年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让本就难言乐观的汽车市场,变得更为“压力山大”。那么,在当下的特殊形势下,新能源汽车破局之道在哪里呢?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汽车行业中的领军人物纷纷建言献策,提交了相关提案和建议,我们来了解一下。

长安汽车总裁朱华荣:进一步促进中国新能源汽车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当前新能源汽车仍是政策主导型市场,存在私家车需求尚未激发等问题,朱华荣认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面临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发展动力亟待转换、核心技术供给不足、质量保障体系有待完善、产业生态尚不健全等新形势、新问题。

例如,公共专用、社会公用充电桩尚未大面积普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条目多、价格高;公共充电桩充电仍要缴纳充电费、停车费和服务费,而且各服务商的收费标准不统一;纯电动物流车路权问题。

因此,朱华荣提出三项建议:审视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优化顶层政策导向;改善新能源使用环境,激发消费新能源汽车动力;继续加大对使用新能源车的鼓励。

北汽集团董事长徐和谊:以产融结合新模式,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

徐和谊表示,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面临着这样的突出问题:传统补贴模式退坡造成产业驱动断档,亟待创新引导模式。购置成本高、使用不便仍制约市场成熟,亟待创新培育方式。动力电池与整车全生命周期成本和价值不同步,亟待创新产业模式。

基于此,他带来了以产融结合新模式推进产业行稳致远的建议:建议政府主导创建动力电池产业引导基金,对全产业链进行创新金融支持,统筹和放大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

建议加快绿色金融一揽子工具在动力电池产业链的创新应用,以产融创新结合为产业链赋能。建议加大汽车金融在消费、使用、服务等环节的推广力度,进一步释放消费需求。

奇瑞汽车董事长尹同跃: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尹同跃在《取消nev正积分结转限制》议案中表示,希望能够对“双积分”政策进一步完善,建议取消nev正积分结转的限制,这样能够提高传统车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积极性。

尹同跃还在《制定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再制造再利用政策》议案中提出,希望通过汽车核心零部件再制造、再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引领绿色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

他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高价值零部件延长在役寿命工程,将再制造归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出台政策允许整车制造企业回收低续航新能源汽车,升级改造后视同新车销售;三是建议允许回收铝合金及复合材料车身以及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纳入再制造再回收体系。

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促进汽车消费、大湾区新能源汽车产业群发展。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各企业间技术、资源协同有待提高;外资品牌汽车进入中国促使行业竞争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在使用、售后、接受度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汽车零部件产业链发展不够成熟等。

曾庆洪建议:做好科学规划布局,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加大技术投入,加强我国汽车产业协同,提供新能源汽车整体行业竞争力;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优势的机遇,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效发展。

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鼓励小型电动车发展,大力推动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王凤英在《关于加快实现节能减排战略目标 促进社会和谐 鼓励小型电动车发展的建议》提出,确立小型电动车产品标准;制定以降低能耗为导向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给予小型电动车税费优惠;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凸显小型电动车优势。

她在《关于大力推进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能源和动力转型升级的建议》提出,政府引导加大氢燃料电池基础科研投入,突破核心材料和关键部件的技术瓶颈,促进产品国产化;鼓励、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氢能示范应用,鼓励地方政府创新激励方式,推动大规模产业集群的形成;

通过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能源企业牵头建立稳定、便利、低成本的氢能供应体系;完善标准法规建设,加快氢气纳入能源管理体系后的管理细则制定;制定国家级顶层氢能规划,合理规划加氢站,制定长期稳定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政策。

海马集团董事长景柱:大力推广插混汽车,消除认知误区。

景柱认为,目前插混汽车遭到“冷遇”,背后的错误逻辑主要有三条:一是认为插混汽车自重大,不节油、不减排;二是认为认为插混汽车发动机排量大,大马拉松小车,产生浪费;三是认为插混汽车不充电的情况下使用,实际油耗没有降低。

但通过实验对比来看,事实上,目前主流的插混汽车既节能又减排。相对来说,纯电动汽车存在里程、充电和电池衰减三大焦虑,更适合短距离通勤。氢燃料电池汽车虽然是终极技术路线,但目前关键稀缺资源和基础设施存在瓶颈,短时间难以普及。

而插混汽车,能用电不用油,不用电能节油,可灵活切换能源,没有纯电动汽车的各种焦虑。

在此背景下,景柱建议大力推广插混汽车。具体包括:取消对插混汽车的政策歧视,在双积分政策、路权、准购权、政府用车采购等方面,给予插混汽车与纯电动汽车相同的待遇;保持免征购置税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提供政策导向支持与执行保障,鼓励插混汽车用于共享出行和网约车;打破地方保护,取消部分城市设置的地方新能源汽车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目录;鼓励并促进大众消费,对发动机排量小于1.5L的插混汽车免征消费税。

合众董事长方运舟:让新能源汽车惠及大众。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存在很多问题,例如行业技术更新快、产品无规模效应、关键系统供应链资源紧张、品牌溢价能力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以及新能源汽车企业底子薄弱等问题。

对此,方运舟提交了《关于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一揽子支持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稳定健康发展》的议案,提出了七项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建议:

大力推进对公市场使用新能源汽车;开放城市新能源汽车限购指标,大幅度增加新能源汽车号牌比例;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拓展农村市场;积极推进路权、电价、停车、高速收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

延长国补政策退坡时间;加快资金结算;给予金融、税费及资金支持;给予新能源汽车企业专项研发资金支持,助力技术升级。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唯一一次直接提及汽车产业的相关内容,便是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这不难看出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将会是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整个汽车行业的主旋律。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曾强调,疫情对我国汽车产业发生的影响是阶段性的,汽车产业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并没有改变。

并且,针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下一步的发展,苗圩部长指出,将从供给侧、需求侧和使用侧三个方面继续发力,助力新能源汽车产销恢复。

当我国新能源汽车从温室中走出,我们总要给它一点时间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但我们应当相信,在政策支持以及市场化的助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必然会在新形势下找到更加强劲的发力点。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规划?

行业发展前景预测

——“十四五”期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将进一步发展

在我国“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到聚焦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氢能等产业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等。2020年11月份,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

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在政策的推动下,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前景较好。

——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

目前,随着特斯拉的性价比车型Model 3的刹车系统频繁出问题,给我国本土新能源汽车品牌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未来我国本土新能源汽车品牌将多元化发展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蔚来”、“小鹏”、“理想”将在不同领域占有市场,而我国本土的传统车企也将顺应汽车发展的趋势,逐渐向新能源汽车方向转型。同时,新能源汽车相较于传统燃油车电子化程度更高,为我国汽车自动驾驶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未来新能源汽车销量将持续增长

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提到,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量占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汽车销量达到2531.1万辆,根据往年数据和未来我国经济发展趋势来看,前瞻预计未来我国汽车销量将以每年6%的增速进行增长,到2026年我国汽车新车销售量约为3590万辆,而新能源汽车销量按2025年的20%来推算,约能达到718万辆左右。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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