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损毁怎么办手续(机动车号牌损毁在哪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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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机动车号牌损毁怎么办手续,以及机动车号牌损毁在哪里补办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机动车号牌毁损怎么办?

一、如果发现自己的机动车号牌损毁,第一时间肯定要到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去办理备案登记,以防止车辆出现不良记录。

我们在不完全明确自己的机动车号牌处于什么样的情况、什么样的时间之下被损毁,第一时间肯定是要拨打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或者直接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去进行备案登记,这样如果我们车子在正常行驶过程当中被拍摄到了涂抹、遮挡号码的情况,也是不会产生扣分行为。这也相当于给车辆驾驶员和车主一个保障,毕竟把车从途中开回家也是需要时间。

二、携带自己的重要资料,到当地车辆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手续,手续的过程也不会太过于复杂。

每个地区办理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手续并不一样,但是基本上都需要携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已经损坏的车牌。当然在办理过程当中,肯定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当地车辆管理中心也会给你发放临时车牌,作为备用。整个流程办理的程序还是比较简单,只需要填写申请表之后,提交所有的资料给办理人员,然后缴费就可以领取车牌。

三、在办理申请完成之后,基本上等待15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取到新的机动车号码牌,自己的车辆也可以正常行驶。

办理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手续一般是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计算的时间是从办理申请完毕那一天开始计算,差不多是两个星期的时间。毕竟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有临时机动车号牌可以使用,虽然在使用的过程当中有比较麻烦的事情,但是至少不影响自己的正常通行。

机动车号牌损毁怎么办手续(机动车号牌损毁在哪里补办)-第1张图片

牌照损坏后,怎么补办?

换牌照的手续: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

机动车牌照毁损后需要更换新照的,不像申领新证那么麻烦,只需要带领机动车行驶证和车主身份证原件,如果原来的牌照还在的需要带上破损牌照,到车管所填写牌照申请表就可以了。更换牌照一般费用在五十元左右,七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拿到新牌照了。

换车牌号需要的手续:

1、向交管部门申请注销原车牌,交管部门审核行驶证和违章,通过后即可。

2、在当地报刊上刊登车牌注销声明或由交管部门发布注销公告。

3、一个月后持身份证、原车辆购车发票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新的上牌手续即可。

车牌损坏后,补领牌照需提供的材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2、机动车行驶证。

3、因丢失补领一块号牌的,需收缴并换领另一块未丢失的号牌;因损毁换领机动车号牌的,需同时收缴并换领两块号牌。

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车主先到车管分所填一张补领牌证申请表,公车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将给您一张警务回执单和一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贴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以便民警查验。使用临时牌照不影响年检。

在异地车辆牌照损毁了怎么办

在异地车辆牌照损毁只能回车辆登记地补办,或是委托他人在车辆登记地车管所补办,补办号牌期间车管所会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以宁波市为例,补领车牌的程序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3、到牌证窗口领取号牌。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

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

4、属于换领的,还应提供原机动车号牌;

5、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号牌;

6、属于车辆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五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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