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其他地方车辆限行处罚:
1.未办理进京证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以内(不含)道路行驶的,视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记3分。
二是取得进京通行证的其他省区市的小客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上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记3分;高峰时段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视为‘违反交通限行规定’,罚款100元。
三。取得进京通行证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货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视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记3分。
四、本市货车、黄标车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黄标车,违反《通告》的规定,进入限行区域,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和指示’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处罚,并记3分。
不需要办理进京证的车辆:
1.已经领取出省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车和省际旅游客车。
二、已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通行证的运输爆炸物品车辆。
三、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已领取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四、军队、武警车辆和警车、救护车等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