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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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们从官方获悉,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支持广州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稳、补、强链条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工业先行,制造业立市”的原则,积极应对疫情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的影响。针对我市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的短板,近期坚持保持供应链安全稳定。中长期坚持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近地产业园为载体,以汽车电子等核心零部件为主攻方向,以要素保障为支撑,支持构建覆盖原材料储运、创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后市场等全生命周期的汽车产业生态,坚定不移走自主品牌创新之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万亿级“智能汽车城”。特制定本办法。

一是支持构建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一)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领导挂帅的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专班作用,梳理全市汽车零部件生产供应情况,利用税收、海关、电力等大数据源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及时分析解决产业链供应链问题,主动预测各类风险和挑战,积极应对“黑天鹅”、“灰犀牛”事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广州税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等区政府)

(2)建立行业风险管理预案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快速应对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紧急情况下,在产业链供应链工作专班下成立应急工作组,建立市、区、企业三级线上线下“日调度”机制。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支持,推进供应链重点企业名单互认,支持名单内企业在区域、省市内供应链物流畅通,保障其用电、用能。加快清单内企业货物通关转运,保障港口、航空、公路等运输渠道畅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等区政府)

(3)深化“供应商AB法战略”的实施。推动整车企业梳理关键核心零部件和重要材料“AB近地”清单,支持电子、材料、轨道交通等领域企业。能够适应汽车零部件纳入名单,链接政企开展产业链供需对接,吸引核心供应商到本地及周边地区,共同补齐供应链短板。鼓励城市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链主”企业牵头搭建集中采购平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近地率,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供应链安全布局。

在区支持的基础上,对承担“AB近地”功能的新增投资项目或优质制造业项目,视项目的先进性、紧缺性等因素,我市给予适当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等。和区政府)

为汽车配件收集平台设置

建设一批与制造业相融合、具有公益属性的供应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大型交通运输和制造企业在汽车工业等重点领域提供公共物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给予年度平台实际投入的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等。)

支持社会组织、物流公司等机构和企业参与跨省运输、应急物资等问题的协调。引导企业应用粤商通APP、广州企业12345热线等各类平台办理电子通行证。对于应对突发事件做出贡献的平台机构或物流公司,将支持“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交通局、商务局、国资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五)鼓励短缺的零部件和材料适当储备。支持各区在汽车产业等大型产业园区建设自有云仓储、战略紧缺物资仓库等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基础设施,通过租金减免等方式吸引优质企业入驻运营并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仓储物流服务,鼓励拓展服务对象和盈利模式。推动国有企业自建一批仓储设施,常态化储备紧缺零部件和物资。引导重点汽车企业在一般库存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芯片、电子器件、重要原材料等核心零部件和关键资源的储备规模,提高应对供应短缺风险的能力。支持一级供应商在广州建立二级和三级供应商的零件仓库。

新建汽车产业园必须规划预留适当比例的仓储物流用地。鼓励相关产业基金支持仓储设施建设。鼓励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仓储设施建设、紧缺零配件储存等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工信局、商务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二、贴近地面打造“432”汽车产业园新格局

(6)建设4个自主品牌创新基地。充分发挥本土车企的引领作用,大力建设番禺、花都、黄埔、南沙等四个“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与自主品牌创新基地(电子集成系统产业综合基地)”,鼓励各区制定实施汽车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经济贡献激励政策。用好财税、人才、土地、能耗、环保指标等政策,一基地一规划推进差异化发展。(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

(七)建设三个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围绕智能化、网联化、新能源等重点方向,按照零部件与整车产值比例不低于0.5:1的中期目标,支持增城、白云、从化等区发展汽车电子等核心零部件产业。支持零部件产业园升级发展,建设区域性汽车检验检测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和世界级汽车协同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

(八)建设两个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用好扶持政策

(9)开展协同创新。推进整车级芯片设计、测试和生产,支持智能驾驶、智能驾驶舱、整机控制、“三电”核心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市科技部门每年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不超过5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适应汽车零部件的相关企业开展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技术的联合研发。单个项目财政支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

(十)提高关键核心技术的通用性。用汽车电子撬动电子产业的整体发展,加强相关产业链的整合性和普适性。支持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共性零部件,增强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相关技术和产品的跨车适应性和跨行业通用性,促进汽车相关研发成果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展改革委等。)

(十一)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循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园,开展汽车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示范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对每个试点示范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1亿元。同时,对试点示范项目给予5年贷款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等。)

(十二)加大优强引进力度。着力强化企业链条,积极运用股权投资吸引项目,以“投”为基,以“投”促投,探索“投贷联动”模式。引进汽车核心零部件一流供应商,组织汽车企业年度供应商会议。鼓励整车企业通过引进新车型和新投资,提高生产率利用率和土地利用效率。

支持新引进核心零部件企业优先发展整车供应链体系,鼓励“链主”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协同努力加大技术和产品适配,“携手并进”促进新引进企业快速成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各区政府)

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领域中小企业走“专业化创新”发展道路,以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转型、绿色提升为重点,定期评选一批优质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申请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化创新”企业资质评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各区政府)

广州发布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若干措施        -第1张图片

支持新增投资20亿元以上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制造项目、新增投资10亿元以上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R&D项目、汽车及核心零部件领域国家“专精特新”企业项目的引进。在区支持的基础上,市将视项目的先进性、紧缺性等因素,对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地方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增资或扩产项目视同新引进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优化新能源汽车交通环境。新能源汽车进入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充电,或者进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六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充电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免费停车优惠。出台新能源汽车应用、交通等方案细则,从市场需求侧引领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交通局等。)

支持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个人领域的推广应用按有关规定给予综合补贴。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深化新能源中小客车指标申请信息服务。支持汽车金融、二手车交易、维修美容、数据增值等后市场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三电”维修等后市场布局,探索建设汽车博物馆、汽车主题公园,弘扬广州汽车文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交通局、商务局等。)

支持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聚焦市政、环卫、物流等重点场景,加快燃料电池重卡、专用车、客车示范运营,统筹利用国家、省、市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关键零部件产业链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产能升级、氢气供应、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交通局等区政府)

(十五)支持动力电池技术突破。支持动力电池多元化发展,推动电池制造向轻量化、多元化、长效化、环保化方向发展。鼓励市内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提高产品竞争力,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对重点电池项目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等。)

(十六)支持建设“一快一慢”充电设施体系。推进现有公共充电站改造升级,鼓励按照加油站模式建设超大功率DC快充设施,全面推进智能有序慢充系统在住宅小区和地下停车场的布局。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快充设施和换电站发展,统筹利用中央和省下达的我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补助资金,对超大功率DC快充设施和换电站给予建设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

第五,加强要素资源的供给保障

(十七)保护土地用途。坚持“土地要素随项目走”的原则,优先将汽车产业项目作为市重点建设项目。汽车产业项目纳入年度用地计划,纳入重点建设项目专项保障建设用地指标,但不纳入重点建设项目优先统筹保障建设用地指标。加快土地审批手续,满足4个创新基地和3个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相关区政府要做好“43”基地园区规划,提出新增土地和存量盘活的土地资源整合方案,促进已批未供土地与项目用地需求的衔接。支持市场参与者的工业项目

(18)加大资金投入。借助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门的财政资金,通过股权投资、项目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产业稳链、补链、强链项目的支持力度。推进四个创新基地和三个核心零部件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支持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广州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吸引整车等社会资本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参与,用于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吸引国外优质企业和项目落户我市。设立子基金,投资汽车关键技术项目和核心零部件,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充分利用全市金融机构“链金合作”2300亿元授信额度,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19)培养人才队伍。大力引进与汽车产业相关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包括院士、海外科学家、科技企业家等,围绕汽车产业重大需求或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全球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由市、区统筹加强住房保障,各区按有关规定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建立汽车行业全员职业培训体系,构建政府、学校、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汽车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广州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才联合会等社会组织的人才、技术、项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作用。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学院和汽车相关学科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等区政府)

(20)优化能源使用保障。保障重点汽车产业用水、用电、用气需求,加快汽车产业基地园区周边水电网络建设和改造。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有序用电的要求,完善政企用电联动机制,实施错峰用电时优先安排重点汽车企业用电。用好能耗指标和排放能力,保障汽车产业链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的能耗和排放需求,优先进行节能审查。积极争取省政府对4个创新基地和3个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建设的支持,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高能耗自主品牌汽车及零部件项目,差异化、精准化完善能耗考核方式和范围。在发布节能环保约束性指标时,为汽车产业链企业发展预留合理空间。疫情期间,汽车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所需的水、电可以分阶段缓交,缓交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水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广州供电局等区政府)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支持、补贴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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