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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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加快新能源汽车在海南省的推广应用,确保2022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比例超过30%。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汽车使用环节,个人及其他领域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不含已申请补贴的新能源货车、环卫车、旅游客车、班列客车)并在本省注册登记的,若能提供计算的充电金额,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充电金额大于2000度(含)的车辆,每辆可申请2000元充电费补贴。

055-79000鼓励使用新能源货车。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货车(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计算里程达到3万公里后,可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车辆分别申请3万元、2万元、1万元运营服务费。

海南发布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        -第1张图片

鼓励使用新能源环卫车辆。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城市环卫车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计算里程达到1万公里后,每辆车可申请2万元运营服务补贴。

055-79000还鼓励使用新能源旅游客车和班线客车。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旅游客车和新型客车列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计算里程达到3万公里后,可申请大、中、小型及以下车辆运营服务补贴2万元、1.5万元和0.8万元。

鼓励淘汰老旧汽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海南省注册登记后,可申请报废老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8000元(首次注册登记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每个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8000元的奖励。

今年,海南省还将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2021-2022年试点期间,对巡游出租汽车、中重型卡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的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其中,对换电车辆不少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方式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投入换电车辆不少于50辆并实际以换电方式运营的中重卡项目,一次性奖励400万元。示范项目不超过10个,以申报项目的综合评选结果为准。

此外,海南省将完善基础设施,2022年全省新建充电桩超过2万个,确保到2022年底纯电动汽车与充电桩的总体比例保持在2.5: 1以下。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和乡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100%全覆盖;开展充电桩进小区专项行动,重点解决一批个体桩堵塞问题。公共机构新建和现有停车场应当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鼓励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对外开放。

海南省也将为车辆使用提供便利。海口、三亚等实施限行政策的城市,要实施新能源货车延长通行时间、扩大通行范围等差异化管理措施,鼓励新能源轻型客货车、封闭客货车免于限行政策;鼓励公共机构停车场向新能源汽车开放,给予延长免费停车时间、减免停车费等优惠。(编译/汽车之家汪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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