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们从相关渠道获悉,广东省发布《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B车用汽油的通知》,其中提到,为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家标准《车用汽油》 (GB17930-2016)、《车用乙醇汽油(E10)》 (GB18351-2017)的要求,
同时,《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B车用汽油的通知》中还提到了以下工作计划和要求:
一是有序开展油品升级工作。
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市挂牌全面供应国 B车用汽油(乙醇汽油试点站同步供应国 B车用E10乙醇汽油),停止在全省销售低于国 B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省级成品油生产企业要在2022年8月31日前形成生产国 b车用汽油的能力,9月1日起生产国 b车用汽油,10月1日起向广东省提供国 b车用汽油。自2022年9月1日起,省级成品油销售企业逐步有序更换国 B车用汽油。
二、国 b车用汽油质量要求
全省销售的国 B车用汽油应符合《车用汽油》 (GB17930-2016)表4规定的技术要求,车用乙醇汽油应符合《车用乙醇汽油(E10)》 (GB18351-2017)表3规定的技术要求,年蒸气压不得超过60KPa。出售92号、95号和98号产品。
三、及时更新加油站油品标识。
全省加油站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国 B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置换和标识更新,并明码标价、品牌和等级。
第四,加强舆论宣传。
各地要及时发布推广使用通知,向社会公布供应时间和范围,公布车用燃油质量、计量、价格等投诉电话。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五、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综合整治,狠抓油品标准和质量,坚决整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编译/汽车之家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