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骑线如何处罚规定(骑线行驶怎么处罚标准)

作者:汽车盟 | 内容提供:http://12364.com/|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机动车骑线如何处罚规定,以及骑线行驶怎么处罚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驾驶车辆骑跨道路中心线,道路分隔线或任意掉头的怎么处罚

驾驶机动车横跨道路中心线,道路分割线和任意掉头违章掉头是违法行为,违反违法禁令标志指示罚款200扣3分。

1、机动车驾驶人在设有禁左标志标线路口如需掉头,应前行至允许掉头路口,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下掉头。因为左转和掉头均与直行交通流形成冲突点,极易引发交通拥阻和妨碍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因此做出“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地点禁止掉头”的规定。

禁止掉头的情形如下:

1.写有“禁止掉头”标志路口;

2.如果道路中心线是实线,无论它是单黄线还是双黄线,都“禁止掉头”;

3.“禁左”路口禁止掉头;

4.路段中人行横道禁止掉头。

在以下4种情况中,交警会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法掉头的司机将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1、在设有禁止掉头(左转弯)标志、标线地点掉头的;

2、在人行横道处掉头的;

3、在非禁止掉头地点掉头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4、没有从左侧第一条车道掉头的(设有专用掉头车道地点的除外)。

本市车辆踩线违章罚款多少?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以 100 元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依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行为处罚标准依据以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三、四项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各行其道,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货运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在慢速车道行驶;大客车不得在快速车道行驶,但超越前方车辆时除外

(三)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得在快速车道行驶

(四)行人遇人行道有障碍无法正常通行而借用车行道通行时,车辆应当避让借道通行的行人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二)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温馨提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实施规定各地存在差异,详情请查看当地相关规定。

机动车骑线如何处罚规定(骑线行驶怎么处罚标准)-第1张图片

在高速公路上骑 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3项,对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代码为4010)的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实施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2、《安徽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12年安徽省人大公告第49号)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九)不按规定分道行驶的。”

扩展资料

相关处罚的责任事项:

1、立案环节责任: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调查环节责任: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3、审查环节责任:交警部门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环节责任:交警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5、决定环节责任:交警部门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行为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经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环节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依法按时送达当事人。

7、执行环节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交警部门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兜底条款: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未按照交通指示标线指示行驶怎么处罚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

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4312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二、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1355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60230,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机动车骑线如何处罚规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骑线行驶怎么处罚标准、机动车骑线如何处罚规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相关文章